編號 | 職稱 | 執掌項目 |
一 | 校長 | 綜理各項社大校務事項,負責企劃、公關及課程規劃。 |
二 | 副校長 | 協助校長處理各項校務工作,負責人事聘任管理、財務及志工管理、公關及行銷。 |
三 | 新屋區主任 | 負責新屋校區各項事務,協助社區經營及愛心社活動。 |
四 | 楊梅區主任 | 負責楊梅校區各項事務,協助社區經營及資訊網站管理。 |
五 | 埔心區主任 | 負責埔心校區各項事務,協助社區經營及總務工作。 |
六 | 平鎮區主任 | 負責平鎮校區各項事務,協助社區經營及客家、農業相關活動。 |
七 | 課務組長 (兼新屋、楊梅辦公室主任) |
課程規劃、師資聘任及管理、簡章印製、教師研習、學程設計、開課後及結業送市府資料核備、優良課程評選。 |
八 | 學務組長 (兼埔心、富岡辦公室主任) |
志工招募、管理、工作安排、時數登錄、獎勵、公文及公務信箱收發、登錄處理分發、會議召集及資料記錄建檔、社大辦公室內外環境管理等。 |
九 | 資訊組長 (兼楊梅區專員) |
學務系統、網站、部落格、臉書、數位教材、資訊管理、電子報、圖書資料登錄管理、非正規學分認證申請管理、問卷調查處理。 |
十 | 企劃組長 (兼平鎮區專員) |
各項活動企劃及專案管理、公共論壇週規劃、研習活動、計畫及特色課程規劃、專案申請及核銷、成果製作、戶外采風參訪觀摩規劃。 |
十一 | 總務組長 (兼財務暨平鎮辦公室主任) |
人事聘任及財務管理、薪資、鐘點費、各項財產採購及管理、財務核銷、會計師簽核、專案管理及核銷等。 |